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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白干酒经理层管理办法:业绩完成率低于70%免职

发布日期:2023-05-27 22:18:58     浏览次数:23
核心提示: 老白干酒公布经理层任期制管理办法:年度业绩完成率低于70%的免职 【中国白酒门户】10月11日下午,老白干酒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

老白干酒公布经理层任期制管理办法:年度业绩完成率低于70%的免职

【中国白酒门户】10月11日下午,老白干酒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

据悉,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

公司经理层成员需与公司董事会签署《岗位聘任协议书》、《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岗位聘任协议书》须明确聘任职位、任职期限、职责权限、绩效考核、薪酬标准和保障措施、约束机制、合同解除、保密条款、争议解决等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实施任期内的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予以终止任期、免去现职。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百分制低于 70 分),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的(完成率低于70%);

(二)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公司经理层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四)因其他原因,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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